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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我毕业后由山西省电力公司统一招聘去了山西一个市的供电公司,当时签署了一份补充协议,内容为5年服务期内必须从事一线岗位工作,期间要是考研之类的违约的话要交5000元的违约金。去了市公司报到之后,由省公司统一安排全省的电力新入职员工去山东济南的国网技术学院培训5个月,同学们在传这个培训费是10万。 现在我想请问,如果我辞职不干的话,按照正常的流程走,需不需要赔偿约定的5000元以外的培训费之类的费用(劳动合同上面没有特别约定赔偿的事宜),劳烦律师解答!

其它综合
2011-08-29 23:19:29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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