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班,凌晨1.33左右。我部门领导(保安部)通知紧急集合,我赶到现场时候,部门人员已经和对方交战,由于对方人数众多,我部门一员工已经满脸鲜血,我也加入战团。混战中警察赶到现场,把我们分散开。这时我公司服务员(十多人)从楼上下来(情绪相当激动)继而发生殴打,事发过程中其中对方一男子猛然从车上取出刀具,扎我公司服务员,至当场死亡!!!随即杀人者被警察扭送派出所,其余受伤人员被送往医院救治。(公司旁边就是派出所,走路仅仅10秒钟)。。。。我想知道我这样算不算犯法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