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去年12月份在网上认识了一个男孩,相处后他住院跟我借了1500快之后就消失不见了在今年7月分再度出现并且又再次跟我借钱我没给只给为了能要回他之前欠我的钱不得不答应他在我那里住一晚,那晚我不在他一个人在我的房间并且早上私自拿走了我的笔记本现在无法联系他一直处于关机状态,我报了案只可惜警察说这样的事情够不上盗窃。让我去法院,可我提供不了她真实身份,也找不到她他!请好心懂法律给予帮助,鞠躬感谢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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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这种事,你说你自己有责任没有?只是一般的认识,又是借钱、又是在你家中借宿,是贼,不偷你偷谁?已经构成盗窃,应当报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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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构成盗窃,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属于不作为,你可以向其上一级机关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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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你电脑的行为是盗窃行为,可议构成盗窃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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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已构成盗窃罪,对于公安机关不予立案的做法,你可以向上一级机关反映,要求启动立案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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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