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叫李,我想向你咨询下我在2011年7月16日参加的由“X”快餐连锁南部店发起组织的“X”足球赛小组比赛中顶头球时(在我先顶到足球时)被对方队员撞伤右面部,经四川A医院诊治为右颧骨颧弓,右侧眶外板,上颌骨粉碎性骨折。在医院经手术治疗,医疗费用就花费七万八千多,还不包括其他护理,营养等等这些。。。我想请问我这样的伤害球赛组织方“X”快餐连锁店与当时撞伤我的对方队员应各负多少责任和承担多少赔偿费用?
如果要通过法律手段得到精神和经济上的赔偿,我该如何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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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于案件的复杂性与程序性,网上回复恐有不全。
如要委托本律师代理此案,可与我电话联系后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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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事故主要责任在于“X”快餐连锁南部店,因为组织者是有相关义务与责任的!对方队员不存在给你赔偿的责任!相关事项很多,你可以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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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可以主张X”快餐连锁南部店赔偿 但对方球员不赔偿。竞技活动中,正常的合理得损害是不承担赔偿责任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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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组织者赔偿
若有疑问欢迎致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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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主张"X”快餐连锁南部店赔偿.。如需法律帮助或疑问,欢迎你来电咨询或当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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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