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租的房子应为上个月下大雨,房东的阳台出不了水,被堵住了(刚住进来时根本就不知道)结果水进到客厅,我们晚上凌晨起来打扫,后来这事就过去了,8月21日房东来看房,要我们赔偿地板600元(他的地板是复合地板用了几年了),还有冰箱说也有问题要我们赔110元。我们接受不了,可以告他敲诈勒索吗?当时租房时,我们就随便看了下,还是我们自己进去打扫卫生的,现在所有房东认为有问题的事全部要我们赔偿。还有我们是签的半年合同,3个月一交的,5月22入住的,8月1号和房东说不住了,8月14号一起去退的房就引发此纠纷。你说说看,这事怎么解决呢?帮帮忙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