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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邮件从24日通过邮局到达广州,经查询,邮件已成功投递并由宿管签收(那一栋楼的邮件都由她签收),但是宿管那找不到那份邮件了,邮件内容为一张证明,是申请某奖学金必要的,请问我该怎么追究责任?

其它综合
2011-08-28 23:0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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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