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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老婆结婚三年,没办结婚证,有2个儿子,老婆没工作没收入来源,我在外地工作,钱寄回去都是老婆管的,先前听老婆提过我们有60万都借给她娘家人,我没录音留证据,现在我们要离婚,她是不会要孩子的,我能拿回这些钱吗,能拿回多少?她会不会说都花完了?可以查她的银行账户我给她汇过钱的记录吗?

民事相关
2011-08-28 16:41:36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可以查她的银行账户你给她汇过钱的记录.如果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盼你采纳为最佳答案!
  • 你好,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共同财产,坚持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尊重当事人意愿,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合情合理地予以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1、夫妻双方对财产归谁所有以书面形式约定的,或以口头形式约定,双方无争议的,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但规避法律的约定无效。 2、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包括: (1)一方或双方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 (2)一方或双方继承、受赠的财产; (3)一方或双方由知识产权取得的经济利益; (4)一方或双方从事承包、租赁等生产、经营活动的收益; (5)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 (6)一方或双方的其他合法所得。 3、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复员、转业军人所得的复员费、转业费,结婚时间10年以上的, 应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复员军人从部队带回的医药补助费和回乡生产补助费,应归本人所有。 4、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财产时,各自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双方所分财产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5、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一方或双方受赠的礼金、礼物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处理时应考虑财产来源、数量等情况合理分割。各自出资购置、各自使用的财物,原则上归各自所有。
  • 她把钱都借出去了 ,她能不能拿去送人什么的,这些钱是我一个人的还算是我们两个人共同的,
  • 没有登记结婚属于同居关系;可以自行解除同居关系,不存在在离婚的问题;至于同居期间的财产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连同孩子抚养问题诉至法院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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