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6日下午18点左右,我父亲因收取停车费的原因与小区保安发生口角冲突,之后对方称打电话叫物管经理来解决让我父亲去值班室。我父亲来到值班室后,对方从值班室拿出菜 *** 向我父亲砍来,总共4 *** ,父亲为了躲避对方追砍而跑到路边商店铺躲避,此时保安继续拿着菜 *** 追砍,为了自卫我父亲在夺 *** 过程中划伤对方左手掌。经法医鉴定双方都属于轻伤,经派出所调解处理2次后,对方拒绝调解,并称无赔偿能力,反而加以威胁和人格侮辱并向父亲索要赔偿。整个事发过程中只有一名居民目睹全过程,我父亲定为轻伤甲级,医疗费2530,对方目前只知道是轻伤,但未知等级划分,医疗费1521。物业管理称此保安并未签订正式合同,只是适用,而我父亲提出要3W的赔偿,物管则称拿不出那么多,请问像这样的情况在法律上会如何判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