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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2004年2月领的结婚证,房屋所有权证是2004年1月下发的,发票是2004年5月开出来的,请问律师,这个房子是属婚前财产还是婚后财产?如果离婚,有孩子的一份吗?还有,我老公从结婚到去年之前一直没有正式工作,有了工作又不交钱养家和孩子,我可以通过什么渠道保护我和孩子的权益?

民事相关
2011-08-29 18:40:23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因所有权证是在你们结婚之前办理的所以应属于你的婚前个人财产。
    离婚是分割财产与孩子没有关系。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出台后你可以依据第三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双方或者一方拒不履行抚养子女义务,未成年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请求支付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他来支付孩子的抚养费。也可以起诉要求离婚同时要求他支付孩子的抚养费。
  • 你好,那是属于婚前财产。离婚的,由于孩子没有出资,孩子无权分割。
  • 你好:
    从形式上看,该房产属于共同财产,但是如果对方有相反证据,能够证明该房产是在你们结婚前其个人购买除外。你们离婚,该房产与孩子无关。你可以通过离婚诉讼解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