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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在校大二的学生,这个暑假来广州找实习单位,找到了一个实习单位帮他做flash,刚开始说一周作为试用期,每天30块,一周过后就是正式员工,工资是每月1500,全勤的话有全勤奖200块,做了一个月多,工资还不发,我和老板说要回学校上课,说要领工资回学校上课,结果他现在反悔说只给800块,其他的全勤奖也没有,之前都是口头协议,没有签合同,回学校的前一天他还把我上班的时间记录卡给收起来了,不让我打卡,故意捏造我缺勤,现在还只给我800块,我是个刚出来社会的在校生,不懂这些,不知道怎么办才好,我不想自己辛辛苦苦赚的钱就被扣了,不给

其它综合
2011-08-27 16:4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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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