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带走了户口本,结婚证,房本和小孩出生证明。她不工作,手里有点钱,找不到她,她家人对我态度很差,我该怎么办?我想要回孩子啊
问题补充:我怎么才能拿回户口本这些东西?这样的案件要多长时间,我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得到孩子的抚养权。我有证据证明她精神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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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可以起诉离婚,并一并解决财产分割和孩子抚养权问题。孩子2周岁以下一般由母亲抚养,但是如果可证明她确实有精神分裂,不宜于孩子成长的,你可以获得孩子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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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孩子抚养问题,要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仔细确认双方的情况后判决,但不是仅根据经济状况来判决的。但哺乳期间的孩子一般判给女方抚养,如果不是哺乳期,就要看那方更适合小孩成长并征求小孩本人的意见。如果在今后的抚养期内,一方不适合抚养小孩,另一方可以到法院重新起诉,要求变更小孩抚养权。望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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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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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协商不成那只能诉讼离婚来解决了。有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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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