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副总在未通知公司老总及未在公司人力资源部办理任何手续的情况下自动离职近20天,且与公司签订了两年的劳动合同,合同期从2011年4月1日至2013年3月31日止,并且在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时,公司已向该副总银行卡打入不菲的预付金。请问我公司应该如何处理?谢谢!
-
你方可以向劳动部门申请劳动仲裁,追回多支付给他的预付金。
-
申请仲裁,要求退回多付的预付工资。
-
你好,贵司应解除与副总的聘用关系,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退回多付的薪金,并可以要求赔偿公司因此遭受的经济损失。
-
可以申请人,要求返还预付金,如造成公司损失的,可以要求赔偿损失,如有需要可与我联系
-
要求返还预付金,如造成公司损失的,可以要求赔偿损失,如有需要可与我联系。
-
收集材料,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其退回多给的预付金,赔偿损失。
-
查看全部6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