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3月份买的房子,我们是2010年3月份登记。房子是老公贷款买的,请问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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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属于你老公的个人财产,但婚后你们共同之付的贷款,你是有份的!
你可以主张债权的!
具体详细不明白的你可以通过电话或到本律师办公室来咨询,本律师才能更详细的为你分析和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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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后按揭部分及增值部分你方可得到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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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属于共有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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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还贷和增值部分你可以要求对半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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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属于你老公婚前的个人财产,如果你通过诉讼离婚,老公应当给你适当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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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