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办完结婚证后,马上由一方出钱购买房子,并且房产证上写出资一方的名字,没有写双方的名字,还贷款也是由出资购房方还贷款,那么在离婚后,这房子算共同财产吗?如果想婚后单方出钱购买房子,属于单方财产,有什么其它办法?
如果根据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我把所有购房款先打入用父母身份证在银行开的银行卡,然后再用父母在银行开的卡去缴纳购房首期款,不知道是否可以认为是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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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属于共同财产,除非你们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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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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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委托律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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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单方的婚前财产购买房屋,且登记在一人名下的,属于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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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