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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原单位签订了一年的劳动合同,因为我的工作属于加班范畴内,但是刚履行半年就被告知有专人接替我的工作,以后不需要在加班。请问单位是不是要给我经济赔偿?还有一个问题,我是递交辞呈后才发现这个问题的,我是否还能向原单位要求赔偿?

其它综合
2011-08-26 20:2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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