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拖欠我2000元左右的工资,不给发,打电话电话也不接,我就拿了公司的一台电脑作为抵押,但是公司法人是同意我搬走的,但是没有给我字据,只是有门卫可以证明是他公司法人同意之后我才搬走电话的。请问违法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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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同意既视为公司同意,可认为以电脑清偿欠付的工资,也可按双方当时的约定为抵押。你的证据需要找到门卫的证明,否则存在盗窃的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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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违法,你应当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需法律帮助或疑问,欢迎你来电咨询或当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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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这是违法的,公司拖欠你工资,你可以到当地劳动局申请仲裁,仲裁会裁决公司支付你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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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应要有其给予夫人字据说明才能证明自己是合法的,否则是违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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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公司法定代表人同意的,是不违法的。
但没有字据,只有门卫的证明,有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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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违法的,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如需法律帮助或疑问,欢迎你来电咨询或当面咨询
追问:那现在我该怎么办呢?我把电脑还给他还是? 因为公司现在在走破产流程了,好像还没有破产成功,因为他还差我们员工4万左右的工资。而且他自己也没有钱给我们开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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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不算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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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同意 不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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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行为是违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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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