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河南海省三门峡地区义马市的,今年三月我和老公在洛阳康城尚座签了一套住房,当时说的就是要办房贷,业务员当时自信满满的说,一定能办下来,可是在办贷款的时候,我们忘记了自己有50W贷款,银行当时拒签。回来后,我们就把这笔款还了,经业务员再三与银行沟通,一直拒签。后来,我们要求退房,康城的人说贷款办不下来,责任在我们,拒退2W定金,不得已,我和老公商量,努努力,找亲戚朋友帮忙,到8月底,把全款给他们付了,并且还写了保证,摁了手印,说如果不付,首付都不能再要了。当时也是抱着一颗诚恳的买房子的心才这样写的保证,可是再在马上到时间了,我们凑不够这笔钱,要退房,他们不给退,说是要按协议来办。
请问,我现在要退房合理吗?我真的就要不回来我的首付款了和定金了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