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在台资公司工作16年了.现在56了.前天因为图方便拿了公司价值60元的角铁给家里做东西{父亲每月税后工资4000左右.拿东西绝不是去卖钱什么的}.被发现开除.公司说16年的劳动补偿一分不给了.请问这样做对吗!我父亲可以要到补偿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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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的情况应该达不到开除的标准,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公司赔偿24个月工资的经济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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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父亲的行为确属不当,但公司的除名行为是否合法还需具体分析。倘若有规则制度明确规定可以除名,公司是无须支付补偿的;倘若没有即涉嫌非法解除劳动关系,需要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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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公司规章制度是如何规定的。一般可以要,建议委托律师代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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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要根据公司的有关规章制度,但仅从你所述案情,公司不补偿应该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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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经济赔偿金,具体咨询电话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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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