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请问:夫妻第一胎是女儿,第二胎为男孩。男方为农村户口(还有一姐姐),女方是城镇户口(女方是继养的,家有一弟弟),请问在江西的话他们所生的第二胎是否符合正规的法律条例?如果不行的话怎么罚款?行的话接下来需提供什么资料来避免被罚?谢谢!

婚姻家庭
2011-08-26 15:00:12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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