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分居快三年了,因为生活风俗一样,感情也不好,孩子我带着,我们结婚也没有什么财产,就是扯了一个结婚证,想起诉离婚,我自己也不想出面,我什么也不想问他要也包括孩子的生活费,就是想和他解除关系。因为我也不在当地法院要去他那里的法院,结婚证也是在他那儿办的。这种情况请问怎样可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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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感情破裂,可委托律师起诉,请求判决离婚。
2、父或母都可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协议不成的由法院根据有利于孩子的原则判决,结果如何要看双方的证据、主张和操作方式。
3、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是平分。
若需帮助,可电话联系,我可为您进一步分析并制定处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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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诉讼离婚,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或者在被告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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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上述意见,可委托代为起诉,但本人需亲自参加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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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