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2005年5月至2011年1月一直在给**通讯有限公司开车,公司没有与我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买社会保险。2011年2月份**找重庆商社租车,让我和重庆商社签订劳动合同,3月18号,重庆商社与我签订了一份和重庆**人力资源公司的劳动合同。现在我想要**补买我的社会保险及劳动补偿(一年补偿一个月),请问我有这个权利吗?前几天我写了一份劳动仲裁申请书到劳动仲裁委请求,劳动仲裁委要我提供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和公司的公章,公司连合同就没有和我签订,我怎么能搞到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和公章呢?请问劳动仲裁委这种说法正确吗?是不是要提供这些呢?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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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提供公司主体信息证明和劳动关系证明等。自己解决不了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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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根据您所陈述的基本事实,结合国家法律和重庆地方法规,本所律师答复如下:
到工商局查询公司档案信息即可,相关程序若自己不能办理可以委托律师!
声明:以上是重庆捷恒律师事务所网站值班律师根据你自行陈述而初步分析的倾向性意见仅供参考!如您需要本所该方面专业特长律师详细、具体、可行的方案性意见或对策帮助处理本案,请带上相关材料到本所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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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