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前几天我的摩托车(买一个月,无牌照)和一辆电动车相撞了,对方轻微脑震荡,一直耐在医院不出院(医生建议回家休养),我这边伤势不算严重,但对方要求我付全部的医药费用、误工费、调养费、车子修理费等一切费用。我想问一下,我应该出那些费用,那些费用不需要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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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事故认定书划分责任,司法鉴定为赔偿依据
残疾赔偿金=湖北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 残疾辅助器具费=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 住院伙食补助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50元/天)×住院天数 医疗费赔偿金=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 误工费=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护理费=交通事故发生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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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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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进一步详细咨询或帮助可以直接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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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要看你们之间承担的事故责任大小 来分担费用。如果你能争取到一个同责,那么需要赔偿的费用就会大幅度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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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