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朋友(此人也是合同中的担保人)介绍,于2011年2月底我与对方签订了合作合同,双方各出15万元,于是我向对方账户里打入了15万的合作资金(有打款凭证),合作项目是由对方运作向一铁厂运送铁矿石的贸易,月结款,经营期间我只在第一个月得到了分红,后期几个月至6月底,对方都以不在本地或铁厂未结款或在外地矿山上回不来为由一直没有给我结算,从7月初开始对方就联系不到了,电话停机,搬离了住所,杳无音讯,为此我到了这个铁厂打听情况,铁厂告之我几个月以来都没有和她有过交易的记录,这和她打电话给我说一直在运营的情况是不符的,完全就是在欺骗我,我和她通话的电话录音我有,并且现在铁厂也愿意为我做出书面的证明,现在当初的担保人也拒接电话也找不到人了,请问我现在应该去立案或能否立案,还是到法院起诉,她这样能否构成刑事上的合同诈骗,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