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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房还没修建,拆迁人员以预付5万,交房再付10万,共15万的价格卖给了我的一个熟人并签了合同,合同内容大概是三年后交房,如果到时不能交房则连本赔偿6万元。然后我的熟人急用钱,就像以原价将安置房转给我,这样的情况这房子我能买吗?《可以考虑相关部门监管不严,拆迁人员转了空子私自卖房的情况》,麻烦帮我分析一下 谢谢

征地拆迁
2011-08-24 15:1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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