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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新司法解释中,明确规定婚后由夫妻一方出资购房的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的,视为这一方的财产。 请问是指婚前购的房产,还是婚后购的房产,从字面上看这句话两种理解好象都可以。 我和老公,准备在佛山购2套房,原本无所谓写的名的,看了这句话我犹豫了,因为我户口不在佛山,象我这种情况能否写双方姓名?

其它综合
2011-08-24 12:4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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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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