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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11年8月21日晚在襄阳市尹集段发生交通事故,当时我喝了点酒,驾驶车辆撞是了大树,至使车上的朋友受了伤,脸部下颚留有疤痕,没有达到伤残标准,请问应该怎么赔偿?

损害赔偿
2011-08-26 03: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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