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在北京,在拆迁后分得一套房屋,系小产权房。后来由于闲置,所以就卖给了别人。但是我家里人反对,所以想解除合同,但是对方不同意。我就是想问一下,我能不能向法院申请买卖合同无效,因为国家禁止小产权房买卖(对方是城镇居民),能得到法院的支持吗?希望能够详细的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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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现北京的司法判例,这种情况一般会判定为无效,建议带合同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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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拆迁分的一套难道没有房产证,那应该不是正规的拆迁吧。建议找律 师详细咨 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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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则上可以认定合同无效。具体需要了解合同内容。详情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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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产权交易不受法律保护,应该认定合同无效。只要是非集体组织成员或是城市居民,均不得享用集体组织的宅基地使用权,因此也无法取得此地上的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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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对方的户口若不是当地的户口的话,合同就无效,但您要返还对方已支付的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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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能实现目的,但是要承担一定的缔约责任。如需帮助,可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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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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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情况未必和你一样,有可能卖方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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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朋友:
你没有说明你的房是什么时间卖的;你是农村户口还是城市户口。因为关于农村房屋不允许城市居民购买,是有时间规范的。在国家规定前卖的,且过了户的,是有效的。要是在国家规定时间后,这违犯国家法律法规的合同,应为无效合同,是不能受到法律保护的。
这个问题牵涉很多法律法规及其使用理解。最好找一个有经验的律师专门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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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起诉,确认买卖行为无效,如需帮助,可直接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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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朋友:
你问到的关于城市户口能不能买农村的小产权房的问题。这主要看是什么时间卖的。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不允许城市户口买农村小产权房是在1999年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加强土地转让管理严禁炒卖土地的通知》后,规定城镇居民不允许在农村建住宅,农民住宅不准向城市居民出售。因为你没有说清楚你的房是什么时间卖的。
至于一、二审法院审错案件的时候也有。谁也不能保证其什么都不会犯错。你说到合同法解释第十四条是这样规定的: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规定的“强制性规定”,是指效力性强制性规定。而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是指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我提供给你,供你思考问题作为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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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