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哥婚前半年左右问我和父母借款买了一套房子,(房子由我们家一次性全款买的)也给我打了借条,说明五年还款,可是五年过去了,他一直也没有能力还款,我也没好意思问他要,现在婚后两人因为各种原因闹得感情不和,有分裂的可能,而我那嫂子一直打房子的主意,我想问一下如果两人离婚的话,这房子算不算他们的共同财产,我那欠条会不会因为过了欠条规定的还款日期而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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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属于你哥哥个人财产,除非婚后作出别的约定或变更,要防止你嫂子更名或增加名字,或者伪造相关的证明、声明或遗嘱等。欠条过期,建议补写新的欠条,不注明还款日期最好。具体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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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他们的夫妻共同财产,但欠你的钱也是共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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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在还款期限到了之后要求对方及时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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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子属于你哥婚前个人财产;2、欠条到期后需要注意诉讼时效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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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属于你哥个人所有,女方无权要求分割。欠款受法律保护的时效是两年,但借款人愿意履行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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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属于你哥的个人财产。欠条需要在过期后2年内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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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不是他们的共同财产。你的欠条不会作废,过了五年他不还,你应当在两年内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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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产是你哥哥的个人财产,但如果他们之间有协议,就需另论。
2.一般债务的诉讼时效是2年,债务到期要及时处理。
若需帮助可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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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你所说,该房子是以你哥的名字购买,还是以你哥和你嫂子两人的名字购买?如果为双方名字购买,则表面上看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你哥个人名字购买,则是你哥个人财产,离婚不会列入财产分割。
你的欠条写明五年后还,五年过后,你有两年的时间索要该笔借款,期间你不问你哥要,两年过去后,过了2年的诉讼时效,但你哥愿意还你则不受影响,欠条不会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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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