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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在大连工作,户口也因工作迁到大连。由于本人家在沈阳,所以考虑离家近的问题就打算在沈阳买套房子,可是开发商说我是“双外”人员,不给我办公积金贷款,更不用想公积金 商业组合贷款,只允许我选择用利息较高的商业贷款,这样算起来我要多还好几万的利息,我真的很郁闷,我打过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电话,说公积金全省通用。我不怕麻烦。(以前没买过房子公积金没动过)我想知道的问题是 1.既然可以用,为什么开发商不让用? 2.“双外”的就要多花这么多钱吗? 3.是开发商为了自己的利益不给办还是其他原因? 4.这样的开发商是不是可以去投诉他?怎么投诉? 5.我该怎么做才能用上公积金贷款? 毕竟这是我一生第一次买房子,也许也是我最后一次买房子。小弟在此跪下答谢了。

其它综合
2011-08-23 07:34:40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