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买房,写两个人的名字。其中一半首付是向对方父母借的,另外一半首付和按揭都是自己付的,当时一再强调是借钱,不要他们给的钱。但没有写借条。
如今新婚姻法出台,如何确保这笔钱是借的,而不是“父母出资”?
我的顾虑是,要是有一天离婚,那房子的收益部分,是不是也要按首付分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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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各位律师的解答,不过蒋律师和3楼的解答刚好相反,我还是有点迷茫。(当然我不是不相信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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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没有借条或者证人情况下,只能按出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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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这种情况,没有明确的出资协议,房产认定为夫妻双方共同财产,没有问题。夫妻离婚时,按共同财产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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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借的钱当做出资赠与,当然如果你自己坚决要还也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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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