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
本人父亲于2011年三月份去世,我是亲生长女。我方已于2011-8-18与父亲配偶袁女士(非原配偶)达成协议:根据协定房产价格与其(袁女士)应占比例支付给其一定数额后,与袁女士共同签定协议将全部房产赠予本人名下。本人于2011-8-18日,我方将所有相关手续与资料提交给了XX公证处进行房产公证并继续办理过户等手续。
请问:在公正处公证过程中直至房产证过户更名等证件全部办理完成之前,如若此处房产接到动迁消息,请问袁女士有无权利对之前协议协定数额进行变更或反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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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签定了公证协议,其无权变更或反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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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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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来电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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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