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公07年7月在南宁市区买了一套房子,当时老公骗开发商说他是未婚,所以买房的合同、贷款的手续都不需要我的签字,也就是说合同、贷款、房产证上都是老公一个人的名字。实际上当时我们已经结婚,我有结婚证证明03年我与他已经是夫妻关系,直到现在还是,也就是说,这套房子是我们婚后买的,是用夫妻共同的存款付首付的,现在也在用夫妻共同存款还贷,但我又很难举证首付和还贷的钱是夫妻共同存款。按照现在的婚姻法,这套房算他个人的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目前这套房子还在还贷,如果我要在房产证上加上我的名字,可以吗?需要交税吗?具体到哪个部门办理?以上四个问题,烦请律师解答,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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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好还是加上你的名字,否则日后老公偷偷转让房屋的时候,你是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的,具体可以想房产局咨询,如需帮助,可以和我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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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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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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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买的房子属于共同财产一般是平均分配,你也可以要求加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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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放心吧,像你所说的这种情况,不管房产证上有没有你的名字都是属于夫妻共有财产,你都有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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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共有财产。不需要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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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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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到房产局在房产证上增加你为房产的共有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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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