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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7号晚上十点左右,对方带有十二三人前往我们公司找事,我方有十一二人左右.对方带有刀,并刺伤我们四人,其中一人为重伤,捅伤肺部和头部。对方不曾受一点伤,我方用木棍来防卫,请问这是属于打架斗殴还是正当防卫..

其它综合
2011-08-20 16:17:13
共有2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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