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姐姐是天生智障,经介绍和本村一个年纪和父母差不多的男士结婚,婚后生育一女,女儿两个月后,女儿一出生就由我妈妈照顾,男方就外出打工,一去就是两年多,男方婚前有好赌博,还借高利贷,现在两人感情不和,三年后男方想要回女儿的抚养权,想问一下,这种情况的话,我姐姐是否可以争取女儿的抚养权,虽然姐姐没有能力照顾,但是我是妹妹,我想作为侄女的监护人来争取她的抚养权,可以吗???麻烦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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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孩子抚养问题,要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仔细确认双方的情况后判决,但哺乳期间的孩子一般判给女方抚养,如果不是哺乳期,就要看那方更适合小孩成长并征求小孩本人的意见。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是年收入的20—30%之间,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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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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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协商不成,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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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