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2月5日农历的腊月二十二我父亲在工地上工作时不慎从三米多高的架子上坠落地面当即昏迷送医院抢救两个多小时后苏醒,经诊断为:闭合性颅脑损伤,右侧第7肋骨骨折,左眼视网膜震荡伤,外伤性复视,经司法鉴定为八级伤残。住院期间抢救费、门诊费用支付后住院费 一直不能到位,倒置医院停药,腊月二十九春节我赶到医院,与包工头协商他付医药费,不回家的,然后他就消失了,电话联系经我强烈地求打过来一千元,再联系电话一直关机,再后电话就停机,直到现在人就再也找不到了,之后的费用及鉴定费、复查费都由我们自己支付的。因工作我正月初四就走了。后来我母亲就多次去找工地建筑单位,保安阻止不让进还打了我母亲。我在外地工作自己的家人有 事做为儿子一点忙也帮不上,我感到很惭愧很不孝。在没有办法的情况下起诉了建筑单位,他们来人支付了部分医药费,官司打了一年多,终于盼到有了结果,现申请强制执行,这是一家外省的安装公司,我们去找过也没用,眼看他们的工期也快要结束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