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劫什么时候适用刑法二百六十三条,什么时候适用第二百六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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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强制方法,强行劫取公私财物,既侵犯他人人身权利又侵犯他人财产权利的适用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抢劫罪;而乘人不备公然夺取数额较大(价值人民币500元至2000元以上)的财物,使他人来不及反抗,只侵犯他人财产权的,适用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抢夺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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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形: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强制方法,强行劫取公私财物,既侵犯他人人身权利又侵犯他人财产权利的适用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抢劫罪;而乘人不备公然夺取数额较大(价值人民币500元至2000元以上)的财物,使他人来不及反抗,只侵犯他人财产权的,适用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抢夺罪。
特殊情形:携带凶器抢夺,或者犯抢夺罪后,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的,都构成抢劫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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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俗的说就是:抢东西的那一刻被抢人是否知情?一般抢劫是明目张胆的、在被害人知道的情况下抢;而抢夺则是在被抢人不知道的情况下,突然把别人的东西抢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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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