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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3交通事故经过:在二院前东50米斑马线处,行人正常通过斑马线由北向南过马路,电瓶车主骑电瓶车由东向西在机动车道行驶,行人站立在斑马线时看到电瓶车主向其驶来,大声喊对方以提醒注意,但是对方当时头往北面张望,且耳朵里面放着耳机,车速也较快,在其发现行人时来不及刹车,避让时车头向北倾斜撞上了行人。当即行人被撞翻在地。行人在等待交警来现场勘查情况后,立即去了附近二院做了常规检查等,共花费458元费用,拍片诊断有可疑性骨折,需要另行检查。 现对方电瓶车暂扣在三厂交警中队。8月15日经过交警的调解,对方只肯支付200元,后来说300元,我们对此不同意。因为现在行人两边盆骨处比较肿,在用冰块冷敷治疗,同时因为那个可疑性骨折,我们还需要去上级医院作次检查,才会安心,因此整个检查费用至少为700元。我们考虑到对方是农村家庭,在第一次调解最后提出当天的458元的检查费用必须对方承担,这是我们的底线。但是对方态度恶劣,反而表现得很凶,实在是气不过这样的人。 目前,第一次调解不成功,交警还未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肇事车主车辆暂扣在交警中队。 现在有如下几个疑问: 1、 这起事故,肇事车主是否全责; 2、 如对方不肯支付该笔费用,我方拒绝签字,对方是否能提走电瓶车; 3、 目前,我方认为电瓶车(购车1年,应该还值800-900元)是可以让对方认罚的一个条件,如果对方电瓶车被提走,势必会撒无赖,我们如何才能对其电瓶车进行财产保全?是否通过法院起诉; 4、 交警中队在对方申请提车前是否有义务必须通知行人方,以防事情未解决车就被领走。

交通事故
2011-08-19 10:2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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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