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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家三人坐出租车发生追尾,女儿鼻子受伤,妻子嘴受伤,警察来后进行了处理,先托走了车,让我们先到医院看伤,经检查为轻伤,司机拿走了诊断证明,请问如何进行索赔,这个情况司机能赔多少钱

交通事故
2011-08-18 20:09:17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您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 你好,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车费等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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