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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老公在领证前一天订了套房,预付了9万元订金,婚后大约半年左右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付了全部尾款,产权证上只有老公的名字。尾款当中有一部分是向亲友借的,一部分是他父母给的。请问,新婚姻法下,房子是不是就全是老公的了,向亲友借钱的那部分也没有过借条之类的,都是他们直接打款到老公的账户,那这一部分是不是我也很难有份了。他父母给的钱之前就是以老公的名义开户存着的,这部分有我的份吗,如果离婚,我是不是就什么都得不到了,谢谢

其它综合
2011-08-19 20:51:38
共有8位律师解答
  •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新婚姻法的规定是有几个条件同时具备的,你的情况不符合,所以房产还是归属你们共有。
  • 离婚时你只能就你们婚后取得的财产主张分割。房子没你的份,除非你老公愿意分给你一部分。
    追问:有道理。说平均分割的有什么依据?
  • 婚后签订买卖合同应该属于共同财产。
  • 房产属于共同财产,其中的份额如果没有约定也没有证明各出资额度的,视为等额共有。离婚时,双方都要房产的,可以竞价取得,不愿意竞价的,应当在评估确定市场价的基础上,产权价值上等额分割,按照照顾子女和妇女权益的原则判决房产归属
  • 按照新的司法解释,大部分是他的,但是你还是有机会主张部分权利。若需帮助可电话联系,我可为你进一步分析并制定处理方案。
  • 婚后购买属于共同财产
  • 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属于新婚姻法司法解释所规定的情形,离婚时可以平均分割。
  • 不全是他父母的钱,你可以分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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