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本人的奶奶于2007年病逝,遗留下一间房子,房子后来改建,由本人大伯出资,但新房子的土地证房产证都没有重新办过。现在房子的土地证房产证均是旧的,是奶奶的名字。现在大伯提起诉讼,拿出了一份所谓的“遗嘱”,遗嘱是A4纸电脑打印的,上面写着房子归大伯所有,但没有署名,只有奶奶和大伯的指印,又没有见证人的签名。所以我们都质疑遗嘱的真实性。本人奶奶是文盲,不识字,那么这个所谓的遗嘱就是“代书遗嘱”,代书遗嘱是要求一个没有利害关系的人代书,要求有2个以上见证人签名,见证人各执一份才能生效,才有法律效应的吧。所以想咨询一下这个官司的胜数多少?能打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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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这个遗产一般是按照遗嘱继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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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遗嘱有很大问题 可以争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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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