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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一个装修公司里面做设计师,现在辞职了,我在我用的那台电脑上有我做的作品,还有作图用的资料和软件,还有些私人的东西。我去公司拿但是公司不肯,还说在公司上班电脑上的东西都是属于公司的,我想知道这些东西我能不能拿的到,还有我的设计作品是属于公司还是属于我自己。在公司做的设计公司是有提成的,但是有些设计我是没有拿到提成的。遇到这种问题我该怎么办?

知识产权
2011-08-20 13:27:50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您好。
    关于设计作品的权利归属和收入提成,首先看您和原公司之间是否有约定,即是否在劳动合同中明确了这些内容。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
    如果没有约定,您的设计作品则可能属于职务作品,其著作权属于公司,您作为设计人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法》规定,“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计算机软件等职务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的其他权利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给予作者奖励”。注意是可以给予奖励,当然也可以不给奖励,都是合法的。

    关于您存在电脑中的私人文件,当然您有权索回。
  • 你好,你这些设计作品属于职务作品,可以协议归属。
    如需帮助,可来电咨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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