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婚前知道女方有精神方面的病史,婚后男方曾拿出钱修缮了女方父母的房屋,现在男方提出离婚,并要求女方退还修房的钱,请问能不退吗,现在女方生活无着落,离婚时能要求男方给予女方的生活照顾吗,女方就是母女两个,母亲只有生活费,女儿有低保,下个星期二就是八月十六号法院就让女方到法院开庭,能不能及时答复我,谢了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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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您可以参考下面法律观点:
1,离婚有协商和起诉两种方法,若协商不成只能起诉。
2,若一方在深圳住满一年,可以在深圳办理离婚。
3,若双方都同意,可以办理速裁,半个月左右就可以办好。
4,抚养权方面,要按照那一方的抚养对孩子成长有利原则。2岁以下的小孩一般判给母亲抚养。
抚养费一般是一方收入的20-30%。
5,财产方面一般是平分,若一方有过错,可以少分或不分财产。
6.若一方有家庭暴力,可认为这一方有过错,另一方可以要求有暴力者不分或少分财产,同时有暴力者在离婚时可以少分或不分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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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委托律师代理,了解详细案情后制定代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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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律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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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委托律师介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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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钱修缮了女方父母的房屋如果属于赠与,不应退还.女方可以要求男方给予适当经济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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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请律师代理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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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