码头运输石子,散落大量石子在路边,一人骑电瓶车避让石子,导致撞上后面开来的小轿车,重伤,请问事故责任如何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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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补充一些,因为现在确实不清楚事故是如何发生的,到底是电动车为了避让石子突然转向,还是骑上石子轮胎打滑失去平衡变向?电动车擦到左侧正常行驶的汽车,因为汽车跟电动车前后距离不足一米(横向已保持安全距离)时,电动车还没有任何转向信号,所以当其突然碰到汽车时,避让时间已没有,这在交通事故中是不是属于突发事故?同时,沙石场即石子主人以及道路管理方在这起事故中该承担什么责任?因为密集散落的石子影响了交通的通行并导致了此起事故的发生。当时,路边也没有任何警示标识。按照交通事故发生的主因与次因,石子方是导致事故的主因?行驶方是次因?如果没有石子的影响,双方各行其道,就没有事故的发生。求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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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事故的事故责任可以参照交警出具的事故认定书。根据你说的情况看,个人认为骑电动车的人应该没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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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认定书出来后找律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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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需要确定双方的过错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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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