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姻法 共同财产按揭买的房子,首付是他家大部分是他家拿的,名字写的是他儿子的名,结婚后还贷款是我们同还的,那部分属于婚前财产,那部分属于婚后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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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属于男方的个人财产。对于婚后还贷部分,男方应当对女方进行折价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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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房子属于其个人财产,婚后共同还贷的部分,女方可以要求适当补偿。
补偿数额要看具体情况。
如需帮助,可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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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那是属于夫妻按份共有,离婚时,女方可以要求分割应有的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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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房产属于男方的个人财产。对于婚后还贷部分,男方应当对女方进行折价补偿。折价补偿原则是:婚后还贷一半属于女方贡献,按照女方贡献占全部购房出资的比例,以分割时的房屋现值为准,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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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付大部分是他家拿的,小部分是谁拿的。如果是女方拿的,婚前的出资可以认定为共有。
最近出台的是婚姻法解释三,涉及你的问题的是如下条款:
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适用该条的前提是1、婚前一方与开发商签订买卖合同。2、首付款为签订合同一方以个人财产支付。3、以个人名义向银行申请贷款。
请结合您的具体情况判断,如需帮助可来电详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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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婚前个人财产,婚后还贷属共同还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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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