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去年因赌博输钱欠下高利贷,为偿还高额的利息,我这两年来又在不同的地方借钱(少的两万,多的十万),用于继续赌博和偿还利息,结果象滚雪球一样越滚越大,现在总数达上百万,债权人达十几个人,都是高利贷。我实在无力偿还这些高额的利息,他们还威胁我,我不得不跑了出来,我一点财产也没有,妻子也离婚了,现在真是妻离子散,家破人亡,只剩老父老母在家中应付他们每天的纠缠,现在听说他们准备告我诈骗罪!请问我的行为能构成诈骗吗?(从去年借钱时起我就每月都按时支付他们高额的利息,有银行转帐记录),我也上网查过,有的说构成诈骗,有的又说不构成诈骗,我现在真的很乱,想好好找份工作从新做人再慢慢还债,可现在这样我根本没心思工作,恳请律师能给予我一个明确的答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