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好!去年10月29日,我车在机场三号航站楼入口处倒车,导致后车受损,警察判我全责,付修车费1026元。因我出京办事时间长,便将修车费1100元放在朋友李处,并留下相关手机号,让后车司机何联系我朋友李并取款(有11月29日给何信息为证)。何一直未找李取款,还于今年4月23日将我告上法庭。你看这事儿,真让人生气。我不是不同意付款,难道非要我把修车款送到司机何家里不成?我很困惑。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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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建议当面咨询律师,如有需要可电话联系或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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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和对方联系 立即付款 让对方撤诉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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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调解当场给钱。达成调解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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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