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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老婆是组合家庭,2004年结婚,双方各自有孩子,我的是女儿,她的是男孩,我是老师,她是公务员,两地分居。 婚后的2004年底,我们在我所在城市买了一套房子,产权名字是我一个人的,用我的工资卡在银行按揭20年,首付+装修+家俱等用了现金8。5万,她出了5万,我出了3。5万。2006年,她儿子进入我校读书,这五年中,基本上都是我在扶养她儿子,而她基本什么也没做,包括对我的女儿。全是我一人在扶养这两个孩子,对两个孩子的态度也是一个在天一个在地,对我女儿不管也不问。 从2006年开始,我就发现她在网上进行网恋,先后与多人发展成为情人关系,这些都可以用聊天记录证明,在网上与别的男人打情骂俏,语言非常肉麻,还出现了与别人上过床的聊天记录,我多次提醒她,又多次原谅她,但每次都是表面答应,之后我行我素,现在我实在忍不下去了,提出了离婚,但她说那5万是作为婚前财产给她,所以我想通过法庭诉讼离婚,请问,应该提哪些诉讼要求呢?在事实与理由中还应该请注意什么情况?谢谢!!!

其它综合
2011-08-18 04: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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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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