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进公司的时候签订了一份名字叫“试用期合同”的合同,期限是9个月。现在我在公司工作了将近5个月时间,满3个月的时候我提出转正申请,公司让我填了一张转正审批表,但是没有签正式的劳动合同。现在我准备辞职,公司叫我去签正式合同,我没有签,并向公司提交了辞职报告。公司答复的是我现在按正式员工算,辞职报告要1个月后才能批准。请问我现在是试用期间么? 我是3月25签的试用合同,按公司说的我6月25日就转正了的话,我6月应该有5天的正式工资,但是实发工资是试用期工资。公司说我要提前1个月提出辞职申请的说法成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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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带好材料直接与当地律师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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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是需要提前一个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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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