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7月5日到韶关市浈江法院立案,以孩子做原告,要求对方增加抚养费。可八月初还没收到法院传票,于是打电话到法院问才得知法院说找不到对方,可我提供的地址电话,工作单位都是正确的,只应对方工比较特殊,所以不定时定点在家在单位。法院说找不到对方就没办法,我应该怎么办?

其它综合
2011-08-17 20:39:44
共有2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