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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9年至1991年在乡镇企业工作,1992年被事业单位(事业单位企业管理性质)招为正式职工,1998年单位同县劳动局签订养老保险合同,每个职工一次性交养老保险金5000元,到退休时每月退休金350元,工龄从1982年起算至2002年,后又个人补交至2010年底,退休时工龄只从1992年起算,请问:在乡镇企业工作时间可否计算工龄

其它综合
2011-08-17 19:02:01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